亳州市首创改革成果第三方评估

发布时间:2018-09-19  阅读次数:2213

近几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改革成果评估,按照“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成效如何让群众和企业来打分”的要求,先在“工商登记改革”开展评估试点,并逐步将试点扩展到“千名干部进网络”文明创建机制、“我家亳州”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9个专项改革。三年来,我市先后对行政审批制度、政企直通车、教师无校籍管理等18项改革开展了第三方成果评估,改革成效如何由群众来评判,评估结果与全面深化改革考核挂钩。

一是评估指标倾向受众群体。改革成果评估坚持客观公正与严格奖惩并重、受益主体评价与社会公众评价并重、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并重、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并重的原则,从责任主体改革效能、受益主体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等三个方面设置评估指标体系,总分100分。责任主体改革效能指标体系(30分)。主要对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协调调度、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受益主体满意度指标体系(35分)。采用现场发放问卷的方式评估改革举措是否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预定改革目标是否实现、改革后工作流程是否简便高效等。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体系(35分)。在市政府网站、亳州新闻网、亳州晚报、亳州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要求“两代表一委员”进行访谈,评估群众对改革的了解程度及改革的满意度。

二是评估方式更加接近群众。改革成果评估由改革办统筹,采用现场查看、电话问卷、网络问卷等形式开展,真正做到改革成效由群众来评判,用群众的“获得感”来检验改革的含金量。责任主体改革效能评估方面。由市效能办组织实施,市委改革办、市统计局、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及新闻媒体参与,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样表,组织开展评估,采取汇报、查资料、观摩等形式,现场打分。受益主体满意度调查。由市委改革办协调,市统计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制定调查问卷,科学确定抽样调查对象,采取现场发放问卷、电话问卷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由市委改革办协调组织实施,各县区委改革办、市统计局参与,在政府官网、亳州晚报微信公众平台、亳州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问卷,明确10—15天的期限。问卷收集后,由电视台进行分析,报市委改革办,改革办形成报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三是结果运用更加科学合理。评估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等次。评估综合分值90分及以上,专项改革任务台账销号,转为改革牵头单位常规工作。良好等次。评估综合分值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专项改革牵头单位按照评估意见巩固提升后,专项改革任务台账销号,转为常规工作。合格等次。评估综合分值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专项改革牵头单位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逐项解决落实,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专项改革任务台账销号,转为常规工作。不合格等次。评估综合分值在70分以下。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对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逐项整改,整改成效要进行二次成果评估。市委改革办会同相关单位在专项改革实施过程绩效评估、受益主体满意度调查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估,算出分数,评定等级,拟定评估报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反馈到改革牵头单位,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转载自《亳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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