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形式、评价方法、评价路径,稳步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科学选择评价对象。选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资金量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9个省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其中包括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等3个重点项目和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项目等6个一般项目。
二是择优确定评价机构。择优选择具备条件的研究机构、高校、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权威性。纳入省级2018年第三方绩效评价的3个重点项目和6个一般项目分别由省财政厅、项目主管部门(购买主体)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三是建立完善指标体系。要求项目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在全面梳理试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细化量化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第三方评价机构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客观评价服务提供状况和服务对象等方面满意情况,特别是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赋予较大权重。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接主体的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将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合同资金支付相挂钩,并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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