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危机意识,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公共安全形势,预防与应急并重,切实推动海南省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9年以来,上海国评院院长郭强教授携调研评估团会同同济大学、上海科学学研究所、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海南大学等多个科研院所及专家学者先后组成50余人调研评估团,对海南省市县(含三沙市)、相关省直部门以及随机抽选数十家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森林防火和防震减灾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
(现场问题处置)
2019年7月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18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森林防火、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琼委办〔2019〕15号)。《通报》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将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森林防火、防震减灾2018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集中委托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采取现场评估和网络评估相结合方式开展了一次性综合考评,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和复核。
经海南省委、省政府同意,评定海口市、省公安厅、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等35个单位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三沙市、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良好单位”;评定三亚市、省水务厅等25个单位为“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琼海市、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等12个单位为“2018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良好单位”;评定三亚市、省司法厅等26个单位为“2018年度消防工作优秀单位”,琼中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11个单位为“2018年度消防工作良好单位”;评定琼中县、海口市等6个单位为“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三亚市、陵水县等12个单位为“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合格单位”;评定海口市、三亚市等8个单位为“201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昌江县、东方市等12个单位为“201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合格单位”。
此次评估全面客观评价了海南省各省直部门、市县政府和企业年度责任目标的完成进度和成效,通过查找梳理各被评估单位在完成责任目标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了海南省安全管理工作。
海南省各省直部门、各县市区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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