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旨在不断改善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的情况。不断推进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农田管理新体制,统一农田建设标准,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统一农田建设验收考核,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严格按程序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向社会统一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将建后管护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范围。不断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推进农田建设监督评估和监测评价办法。加强对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国评院政研室摘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20191121)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第三方评估网 版权所有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主办 沪ICP备2023031667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1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