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来了!看省司法厅是如何组织开展的?

发布时间:2019-12-24  阅读次数:1617

      法治政府建设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提升社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把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司法厅牵头组织开展全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

      此次考核,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要求,从今年起,将本省以往针对各市县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调整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评估考核。

      同时,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和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有关规定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全省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具体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海南省法治政府指数评估考核体系》,共计130项指数。

       考核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对省直部门考核自12月9日开始20日结束,第二轮对市县政府考核于2020年初开始。今年,省司法厅创新考核形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考核通过实地核验、材料查证、随机抽考、随机访谈、网络检索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各市县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2019年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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