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开启,据媒体报道,民盟中央拟提交《关于深化我国高校科研评价体系改革 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的提案》。该提案建议,要优化评价指标与标准,强化评价指标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建立全面、多元、完善的评价体系。采用同行评议为主,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建立针对不同类型高校、不同聘任岗位、不同评估对象的多层分类评价体系;建立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的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技术人才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也就是说,我国国家层面已经意识到当前学术评价存在问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不良倾向——并采取措施加以治理。治理的思路与民盟中央此次提案的思路是一致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建立学术同行评价机制。
当前,建立学术同行评价机制“知易行难”。虽然社会现都已认识到行政评价带来学术评价功利化的问题,极易滋生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且只有实行学术同行评价,才能让教师、科研人员的真实学术能力与学术贡献得到真正关注,重树学术尊严和学术声誉,也才能打破唯论文、唯资历、唯学历,让科研评价体系改革切实落地。如果科研评价仍由行政部门主导,离开了刚性的发表论文要求、学历门槛要求,很多人担心,这会让职称评审、项目申请,充斥更多的人情与利益勾兑。
建立学术同行评价机制,必须推进行政放权,行政部门要退出学术评审及评价。如果行政部门不愿意放权,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就很难有生长空间。目前,部分行政部门将“社会专业评价不健全”作为拒绝放权的理由之一,让放权陷入怪圈。问题是,如果行政部门始终以专业评价不健全(包括不独立、不专业)不放权,那专业评价就不可能健全。
毋庸置疑,建立第三方专业评价,需要第三方机构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否则学术评价会更加混乱。第三方专业评价的不健全,不能成为行政部门不放权的理由,而应该是一边坚定放权,一边积极培育专业评价。
首先,政府行政部门应该主动下放评价权,对原属于行政部门的评价机构按照独立性的要求进行完全脱钩改革,不能让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旧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否则,将会误导真正的第三方评价发展。其次,退出评价的行政部门需积极购买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服务。比如,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应由独立的学术共同体进行评价,不应再受行政和利益因素干扰。再次,发挥第三方评价行业的作用,要明确评价机构的资质、评价的规范等,通过司法监管、行政监管、行业自治等多管齐下,遏制第三方评价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评价和利益输送。
对于高校而言,实行学术管理和评价,重点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行现代治理。把学术委员会建设为最高的学术权力机构,由学术委员会独立地进行学术管理和评价,制订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学术评价指标,坚持学术原则和学术标准来评价学者的学术能力、学术贡献,严苛惩处学术不端行为。行政权放权给教育权、学术权,这也是高校内部放权的过程。
(转自 光明网;记者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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