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强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院长兼总评估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学博士)
2015年6月13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院长兼总评估师、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郭强教授进行了解读。
这是一个非常及时非常关键的文件
第一,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路,强化对社会政策执行、综改方案制定执行和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以评估促改革、促建设、促管理、促发展是我们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和推进路径。这是民政部出台《意见》的宏观背景。
第二,近年来我国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社会组织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急需科学客观的专业化评估。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评估成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基本途径。如何更加规范对社会组织及其承担的项目进行评估是社会组织发展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三,近年来,社会组织评估已在全国许多地方得到推广,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专业化水平不高和评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可以这样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取得了进展,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性意见,出现了很多乱象,寻租现象、多重收费、非专业化、依附性强等。
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出台这个文件是非常及时非常关键的,及时性在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急需,关键性在于这个文件不仅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还推动社会评估组织的专业化发展。这是中国社会组织建设和中国社会发育的关键环节。
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思路清晰
两个三的总体思路;第一个三就是三个着力:着力规范第三方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着力培育和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着力建立第三方评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第二个三就是三个重要:使第三方评估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抓手,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成为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动力。这两个三的总体思路是非常清晰的,清晰的思路有助于工作的推开。
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原则鲜明
个坚持体现了建设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的鲜明原则。第一个,坚持政社分开,管评分离,由独立的社会机构进行专业化评价;第二个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估,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指导和监督;第三个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确保评估公信力;第四个坚持引导激励,以评促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组织不得作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
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现代特征:文件强调了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这样几个特征:第一是专业化,没有专业背景、没有专业知识、没有专业团队,是无法成为合格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第二是制度化,强化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的制度设计、制度支持;第三是独立化,是真正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也就是我通常所说的PNGO(社会取向的纯社会组织)而非PNGO(政府取向的)或者MNGO(市场取向的)。文件规定: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组织不得作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需要作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应与民政部门脱钩。第四是公正性。文件规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工作。
如何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
第一,社会评估组织可以接受捐款了
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资金保障机制是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核心内容。首先,财政要支持,将第三方评估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其次,将社会组织评估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再次,倡导社会力量对评估工作予以捐助。
第二,找谁评,谁来评:推进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
找谁评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首先,定期汇总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信息,提高评估工作透明度。其次,第三方评估机构信息要向社会公开。
第三,谁来用:推进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
要制定与评估结果挂钩的激励政策,提倡把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购买服务、享受税收优惠、参与协商民主、优化年检程序、参加表彰奖励的参考条件,鼓励把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四,谁来管:加强对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领导
要把第三方评估工作作为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和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已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高;尚未开展的,要创造条件尽快起步。提高评估工作的公信力和认可度。不断完善评估标准。吸收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场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代表等专业人士,建立信誉好、公信力高的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会在第三方评估中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积极拓展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类型,探索依申请评估和专项评估,逐步将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纳入第三方评估之中,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国信王穆陵向评估院院长兼总评估师郭强教授特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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