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7年6月,“好家风信用贷”在金华市全市推广,村(社区)级、乡镇(街道)级、县(市、区)级、市级及以上文明家庭和各类先进人物,可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贷款,如追加成年子女或夫妻作为共同还款人,还可增加20万元额度。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龚恒清说道,开展这项工作,不仅可以将‘无形’的信用资产转化为‘有形’的信贷资金,缓解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也有利于促进良好家风民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
根据好家风信用贷受益者黄凯提到,“以前觉得文明家庭就是一个荣誉称号,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没想到现在还可以凭着这个称号,无抵押、无担保地进行信用贷款。”这项政策使当地居民在奉献爱心、回馈的同时,无形中也竖起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规矩,大家齐头并进,共同成长,争做文明守信的文明家庭。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中国伦理学会名誉副会长王小锡指出,“好家风信用贷,是对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身上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和鼓励,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滋长向上向善的力量。客观上也是对不讲信誉、不讲道德的行为的遏制。”。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院长兼总评估师、同济大学社会学教授郭强,在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针对近日在浙江金华“好家风信用贷”政策推行指出,“好人有好报”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主流道德实践,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的价值行为。通过搭建礼遇道德模范的平台载体,建立“公益有价、好人好报”的运作机制和实践模式,不仅是对有德之人的温情呵护,体现全社会对好人的价值认同和人文关怀,也将不断滋长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近年来,尊崇有德之人,主动帮扶社会上有困难的群体,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通过礼遇好人,让“好人有好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信念深入人心。(转载自《光明日报》龚亮)
(上海国评院 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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