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公信用顺利完成国家发改委委托的2018年度第一季度对西藏自治区“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本年度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大公信用将继续参与2018年后续三个季度的“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各地方政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更加规范,国家发改委作为牵头单位,引入大公信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信用”)等多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双公示”线上评估和实地调研的工作,旨在以“信用中国”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帮助政府加大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数据开放意识,有序开放政府数据,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大公信用作为此次西藏自治区“双公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调研评估了西藏自治区被抽取的3个市级信源部门的“双公示”工作情况,并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为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进一步改进“双公示”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双公示”工作是推动政务诚信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也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通过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双公示”工作的评估,有效提升了各地方政府部门对“双公示”信息的归集和共享。自“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开展以来,“信用中国”网站“双公示”信息上传量有了大幅的提升,极大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和效率,为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加强失信企业信用公示和监管、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建设等工作提供了良好基础。
在国家发改委的支持和领导下,“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将常态化的进行,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大公信用将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做好这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落实和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贡献更大的力量。
(转载自《和讯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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