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评估自查找短板

发布时间:2019-07-30  阅读次数:3806

      2019年2月1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其中明确要求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意见》还规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同时文件指出,中央财政将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

2019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中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学好学透、用好用活浙江经验,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在工作中,要学习借鉴浙江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真正转化为引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要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五级书记”一起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与当地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聚焦民生福祉,由易到难,从村庄清洁行动做起,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大格局。在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衔接,确保不断档、不耽误。2019年年底国务院开展一次大检查,对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批评问责。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于7月中下旬开展第六次大督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作为大督查的重点专题内容。近日,多个省市召开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工作的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部门职能,认真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努力在统筹协调、顶层设计,推广经验、督促指导上下功夫,做好了“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村庄规划先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在尊重村庄历史底蕴、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有条件的村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绿化美化,避免大拆大建、千村一面,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模式。组织规划院、设计院等技术单位下乡开展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指导,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走弯路。

       二是坚持统筹协同推进。2019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涵盖清理生活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清理畜禽粪便、改造村间道路、改造农村厕所、改变农民生活习惯、改造村容村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按时间按节点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2018年10月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确保每项任务都有明确的牵头单位,并由第一牵头单位负主要责任。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协调组、业务指导组、检查督导组、情况信息通报组,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省直各相关单位和各市县要根据职能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最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刘平治副省长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引入上海国评院对2018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相关问题问诊把脉。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在规划、建设、技术指导、项目上予以支持;发改和财政要在资金和项目上予以支持;市县政府落实责任,投入资金,拿出措施,下指标、定任务,通过行政力量强力推动;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主动性、积极性,让农民意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是他们自已的事情,自觉融入配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参与进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2019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展开、加力推进的发力年、关键年。各省市应按照中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切实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以崭新面貌为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附: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要点

       http://www.gov.cn/hudong/2018-07/16/content_5306634.htm

 

 

 

 

附: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要点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第三方评估网  版权所有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主办      沪ICP备2023031667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1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