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评估怎么搞? ——必须牢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9-07-19  阅读次数:1797

      “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习近平总书记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在各地引起热烈反响。这不仅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了重要遵循,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

      农村人居环境第三方评估怎么搞?上海国评院工作组在赴海南省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评估的过程中深有体会。首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需要迅速行动起来,让农村环境整治的成果看得见、摸得着,让老百姓收获到切实的“感受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但也应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问题的辩证性、深远性的思考,必须考虑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长期性。因为受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的制约,公共财政对农村投入长期不足,农村人居环境的欠账较多,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改变落后生活习惯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也将是个长期过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从群众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入手,招之即来,来之即办的为广大农村地区办好紧急事,办好实在事,所以评估过程首先要对标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紧急”任务、“托底”指标、“基本”目标。

       其次也要注意不能搞脱离农村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出,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同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差异性,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推进,鼓励地方探索创造。这不但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评估工作提出了要求,不能生搬硬套“一刀切”,在评估体系的设计、研制等过程中中也要做到分类评估,精准把脉,才能更好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供不失圭撮的决策参考。

       再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既要重视解决当期的投入问题,也要重视后续的管护问题如何解决,要重视现在面前的急难大问题和硬件建设问题,也要重视评估体制机制建设等可持续的维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所以要坚决克服短期行为,避免造成“前任政绩、后任包袱”。推进“千万工程”注重建管并重,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步抓实抓好。坚持硬件与软件建设同步进行,建设与管护同步考虑。在评估过程中也要注重软件建设,比如如何落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等等机制体制建设如何建、怎么落实到位的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循序渐进、稳步深入、久久为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三方评估必须要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发挥以评促建的引领优势与功能实效,为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添砖加瓦,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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