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5月2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对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第一,开展双评价工作。各地要尽快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 第二,开展重大评估问题研究。要在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未来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专题分析对本地区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前期研究。 第三,科学评估三条控制线。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科学评估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划定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完善,并纳入规划成果。
——国评院政研室摘自《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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