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美丽中国建设,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坚持绿色发展,通过开展园区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按效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新机制。创新政策引导,探索园区污染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构建第三方治理信息平台,公开第三方基本信息、污染治理效果,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园区所在地有关部门可委托专业机构对第三方治理企业的污染治理效果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第三方治理企业名单,并将第三方治理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园区主管部门及所在省(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上报经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国评院政研室摘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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