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郭强

发布时间:2020-03-31  阅读次数:154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更是对近年来我国社会治理理念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治理现代化是党和国家进行改革开放的总目标,更是新时代推进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产生了一定影响,对我国基层治理也是一次考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特别时期要有特别的发挥,党员能否站在防疫第一线最前线,是保证疫情防控战取得胜利的关键,这需要现场与常时不同的组织方式、作用机理等。二是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在社区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有着特殊的要求,社区内外资源的挖掘整理和应用,社区居民参与度的提高与成效都面临新的挑战。总体看来,面对这次疫情,社区的社会协同不够充分、社区居民参与其中的主动性不足。三是法治保障方面,社区防疫的法律规程和防御举措的合法性依据不够完善。四是科技支撑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主要表现为社区疫情防控和社区治理的基础工作没有完成,部分社区居民的电话记录不完善,导致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宣传部署动员无法实现,另外,部分住宅楼门栋、住宅楼缺乏即时有效的联络方式,导致疫情防控效果不佳。

正确面对上述情况可以及时有效地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有助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党组织要适时制定非常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基本规范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准则。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在全国性或区域性重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要有不同于一般群众的觉悟、做法。目前,对于非常时期党组织和党员的相关要求和规范还较为缺乏,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府负责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点要求,疫情防控同样如此。在社区疫情防控中,要让群众更多知道党和政府正在做什么、还要做什么,这对坚定全社会信心、战胜疫情至为关键。在社区疫情防控方面,提高显政非常关键。社区疫情防控过程中,党员干部、政府工作人员是不是时刻在场,居民看得一清二楚。非常时期基层政府职责是什么,在哪里,要有更多显现。

三是提高社会协同能力和公众参与度,开展认定、奖励和宣传无疫社区(小区)和模范个人的活动。在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中整合社会力量,提升居民参与度是重要方面。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社区防控非常关键,此时,更加需要居民的广泛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除了党的坚强领导,措施的果断有力等,人民群众的力量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进一步强化依法防控的力度,规范非常时期社会行为,建议出台国家或地方重大突发风险社区防护规范。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疫情依法防控问题,多次提出要求和重要指示。但是实际上,我国非常时期的法规并不完善,特别是社区防护方面比如隔离禁行等法规更少,只能参照往日规定执行。建议以此次社区疫情防控出现的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出台非常时期社区治理与社区防护相关规章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非常时期社区治理的科技支持能力。通过调查了解,很多社区缺乏居民联络网、没有建立基本的社区物库和数据库,基层治理的科技支撑也就无法实现。在此次社区疫情防控中,无法利用社区大脑包括社区社会资源库、社区数据库、社区联络网进行有效把握居民出行动向、直接交往情形等。所以,加强智慧社区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也是疫情防控对基层治理提出的要求。

(作者系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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