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下午,我院院长郭强教授应邀参加定海街道社区自治交流会,并结合社区治理与基层自治谈了几点感想。
首先,他讲到何为自治项目。在进行自治项目立项时,首先要清楚何为自治项目?有很多项目工作人员混淆了自治项目、服务项目、活动项目的区别。郭教授讲:能够产生社会治理效果的项目才可以称为自治项目。例如单纯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没有产生相应的社会治理效果,那么这个项目应该是服务项目,而不能称为自治项目。单纯的文体活动项目没有相应的社会治理效果应该称为活动项目,并非自治项目。
接着,他又讲到如何设计自治项目。自治项目的设计一定要遵循三个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社区居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设计自治项目方能解决民之所急,以社区居民实际需求为导向设计自治项目方能解决民之所需,以达成目标为导向设计自治项目方能事倍功半。
最后,他还针对自治项目的申报与立项提出了几点意见:社保项目的名称应该突出项目特色,并非越长越好;立项申报书应该条理清楚,美观整齐;应重点思考项目预期成果。
参与交流会的还有定海街道各居委负责人,我院副院长高蕾、研究员刘宪娟、赵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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