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顺应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培养合格人才的教学基地,推出科研精品的学术高地,引领社会进步的思想阵地。担负着重要而不可推卸的职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评估需要坚定科学立场,坚守两大“原则”一是坚持政治性和导向性原则,更加注重党性。评估课题组指出,对于任何违反党的原则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评估坚持导向性原则。相关评估标准原则上高于现行建设实际,体现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方向,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趋向性。二是坚持杜绝学术不端和学术水平至上原则,更加注重学术诚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指出,完善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在项目申报、职位晋升、奖励评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为此,对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不端行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评估实施一票否决。
1.设置准入指标,杜绝学术不端,实施一票否决,突显马克思主义学院性质定位和育人使命
马克思主义学院应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者和宣传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担负着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使命。因此,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研究和专业建设要体现这一宗旨。同时,坚决抵制学术不端,带头为净化学术生态作出努力。因此,本指标将学术不端与违反政治原则作为“准入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实现通过评估,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服务的目标。
2.采用绝对数据指标,积极探索相对比例指标,保证评估客观可测
为贯彻客观、公正原则,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评估(学术)指标均采集客观、公开的数据指标。其中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数、学术成果数(CSSCI来源期刊)、硕博士点数,相关类别给予适当赋分。同时,在采集相关绝对数据指标的基础上,也尝试设置了相对比例指标,在绝对数据未能有效反映的方面,采集相对的比例指标,如设置“正高职称的比例”、“人均科研项目”等指标,当然,考虑到“比例”自身的局限性,我们通过赋值差异性来尽量控制这种不足可能给结果带来的显著性影响,以期真实、客观反映高校马院建设的真实水平,保证评估过程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3.设置特色指标,注重成效导向和质量提升,明确马院以评促建的价值目标
马克思主义学院评估的目标是通过评估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评估不是目的,只是方法,一切为了评估而评估的做法都是与这一指导思想相悖的。鉴于对现存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科发展和马院建设状况的把握,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必须注重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必须坚持结果导向和质量提升。同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也需要坚持为体现不同性质高校的差异性、特色型和自主性。因此,本评估设计既贯彻对高水平研究成果的持续关注,也针对各校结合自身特点的探索性成果,设置特色型指标,鼓励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实际,大胆探索,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整体水平。
通过调研走访,在征求部分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和普通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本此测评指标也结合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相关学科评估设计和以往经验,坚持“政治正确、质量提升、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分类明确”的理念,设计指标测评标准,测算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指数(简称MAI)。
第一,所有指标数据均由评估方通过公开数据采集完成,对于一些尚未公开或者需要评估对象提供,而且对于“学术水平”评估非常重要的指标、数据暂未采集也没有计入。我们的考虑是在指标中保留,待条件成熟时一并采集。如,“学术成果”中的“出版著作、编写教材”、“专业建设”中的“人才培养”、“学科声誉”中的“社会影响力”等均未作为指标数据采集。尽管如此,并不影响本轮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水平的整体评估,也较少影响高校之间相对指数比较。
第二,本轮评估指标,设置7项一级指标(包括1项准入指标,1项特色指标),16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其次,标注“△”为导向指标,本轮评估暂不采集。指标权重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专家提出建议、评估方使用其平均值为最终权重。
第三,进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指数的测算与评估旨在“政治正确、质量提升、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分类明确”的理念下,以评估促建设,真正建设一批高质量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升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整体水平。本测评参考以往研究,结合经验,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水平指数”的定义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水平指数(简称MAI)是一项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师资水平、科学研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声誉以及学术影响力等方面整体水平的整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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