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应改革完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评估、评价机制。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评估、评价机构的社会公众认同度不太高,评估、评价结果的信息公开水平很低,评 估、评价的结果对政府没有实际约束力。为此,建议:
一、建立混合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国务院委托四个“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民间机构参与,组成更具民意基础的新型评估、评价机构。
二、分批分期向社会公开评估、评价结果,特别是政府和社会都共同关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措,让客观数据说话,最有说服力。
三、实行内外有别的评估、评价报告制度,一般性的评估、评价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一些比较敏感问题的评估、评价报告不公开,只做决策参考。
(国信转载自2015-07-13期04版人民政协报,作者韩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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