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明确立法边界,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有助于促进立法的可行性和合法性,是推进科学立法中的一大亮点。”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韩春晖在29日上午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作出了如上表述。
“第三方评估是西方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主要适用于政府的绩效考核。事实上,近年来我们国家的政府也在采用这种考核机制”,韩春晖提到,“什么是第三方?第一方当然是自我评估,第二方是被服务对象的评估。第三方既不是服务提供方,也不是被服务对象,它一定是独立的,没有利益关联的,因此在这种基础上才能做出公正的评估”。
“我们的调研表明,在有些领域,比如说金融、保险领域,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真正适用的条文不会超过10%,真正在执法过程适用的可能就那么几个条文,所以存在大量的僵尸法条,就像我们路边停的很多常年不挪动的僵尸车一样,而第三方评估能够有效地防止僵尸法条的产生。”
韩春晖认为,尽管第三方评估已经在很多领域被广泛采用,但是立法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创新。《决定》里提到,争议较大的事项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这实际上是为了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有效推动立法的可行性、合法性。所以,我觉得这个制度是需要真正地把它贯彻下去的。(责任编辑:徐伟峰)
(国信李策转载自2015年8月3日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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