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估遭遇“成长的烦恼”

发布时间:2016-02-24  阅读次数:1843

        如今,在众多公共管理领域,第三方机构的身影正日益频现。第三方机构,是指独立的非政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评估工作中引入“第三方”力量,既有助于避免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又有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由于第三方评估仍处于新生阶段,其在法律规范、行业建设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如何规范第三方机构、发挥好第三方评估作用,成为亟需思考的问题。

  第三方机构迎来春天

  “这次评估包括了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等内容,进行评估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对财务、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显得非常专业。”正在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的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朝利告诉记者,由评估委员会制定的评估指标不仅充分反映出每个社会组织的整体水平,还能够督促社会组织发现自身的不足和亟需改正的地方。

  “借助第三方机构所具有的人才和专业优势开展独立评价,有利于节约行政资源,提高社会各界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认可度和评价公信力。”据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总额达88.04亿元的22项重点支出资金进行独立绩效评价,有21家第三方机构中标。

  记者粗略统计发现,去年我省财政厅、办公厅、人社厅、民政厅、发改委等多个政府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评估时引入“第三方”力量,购买服务预算金额近400万元。

  专业客观是最大“卖点”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进程的推进,许多行政管理事务改由第三方机构来担当“接手”和帮手,由此形成的巨大市场推动了第三方机构的快速发展。

  去年,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首次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向社会购买服务,将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托给了山东标准化协会。目前,在评估委员会指导下,已有97家省管社会组织完成了评估工作的现场考察环节。

  “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首先要把需求上报到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参与竞标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评,经过公示后再将竞标结果反馈给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第三方机构竞争性谈判时的评标委员,山东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海峰谈到了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标准:“我们会综合考虑竞标第三方机构的正规性、从事相关评估工作经验的丰富性以及工作态度的认真性,然后根据相应指标打分。”李海峰说,专业与客观肯定是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最大“卖点”。

  行业规范亟待建立

  目前,我国对第三方机构并没有严格界定。第三方机构既可以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可以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公司,还可以是高校或科研院所。形态和类别的复杂多样,造成了第三方机构“鱼龙混杂”,很难进行统一管理和评估。“有时候一个所长带几个研究员,就建起一个提供调研评估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其专业性和可靠度确实容易引人质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过去第三方评估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它们在法律规范、行业建设等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

        “第三方机构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行业规则和政策保障。”从事公共管理研究多年的清华大学教授朱旭峰认为,针对日益崛起的第三方机构,应该进一步细化相关成果的考核评价规定,让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专业标准等有章可循,并建立起行业内的资质评估制度和评估效果打分制度,让第三方机构重视提升自身的工作质量和社会信誉度。“2013年,我省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事项。对于承接主体的考核评价,《办法》提到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但并未对考核形式、内容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徐建国告诉记者,为了方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对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条件进行评定并公布名录,但承接主体的能力水平如何,仍是由委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国信2016年2月22日,转载自大众网-大众日报,记者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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