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特级评估师,研究员,社会学博士)
就某些具体问题而言,政府在经济建设与保障民生、经济增长与事关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保护之间处于两难境地;为了保持经济增长,政府投入巨资,上了许多项目,原本是为了迅速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但有不少项目事与愿违,上项目影响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风险。这种目标与结果偏离的经济增长模式,应经到了需要重新评估的时候了。因此,需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风险因素,促进科学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可以确保政策的制定和项目的规划充分吸纳人们群众的意见,极大地降低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必须支付的维稳成本。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处于机遇与风险并存的社会高风险期。社会转型不断推进,融入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各种社会矛盾,例如贫富悬殊问题、就业问题、安全生产问题、诚信问题等凸显,隐含着巨大的社会稳定风险。近几年是中国社会的多事之年,尤其是2008年以来,不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心灵,从贵州瓮安“6·28事件”、云南孟连“7·19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广东东莞“11·25事件”、广西“靖西民众抗污事件”,一直到2011年大连PX事件、四川什邡钼铜事件,2012年江苏启东王子造纸厂事件等,可谓连续不断。深入探究这些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原因,大多是由于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论证、评估不够充分,或者对重大改革政策出台的效果预测不足而导致的。为此,从当前社会全国各地陆续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践探索来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是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关系的一条重要途径。
(国信李策摘编自杨雄发表于2013年第3期《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上的文章《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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