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特级评估师,研究员,社会学博士)
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关键在于全面、认真了解不同利益全体的需求,建立一整套科学有序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可供操作的执行办法;从源头上规避、预防、降低、控制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及时预警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尽量避免因考虑不周而侵害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获得群众对重大项目实施的理解与支持,从而确保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有机结合起来。
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前社会发展的主导性特征以及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该坚持:源头治本、预防为主原则;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合法合理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一般而言,以下三个方面的矛盾可能会对社会稳定风险产生影响:一是重大项目本身引发的矛盾;二是利益全群体分化带来的矛盾;三是涉及民族利益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加。
为此,在进行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时,必须考虑五方面的重要变量:一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出台和实施的合法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出台和实施是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出台和实施的合理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相关政策的落实是否到位。三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出台和实施的重要依据是否具备。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出台和实施是否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是否具备,实施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四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影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实施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坚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通过安监部门的审批;是否做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运行。五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群众的理解、配合、支持程度如何;实施方案是否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有无解决办法。
(国信李策摘编自杨雄发表于2013年第3期《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上的文章《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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