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特级评估师,教授,研究员)
重大决策拟定部门应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的实施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而重点项目报建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或核准)部门、其他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地区,则应认真分析和评估重点项目的实施可能带来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相应的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如表1所示。重大项目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的操作程序同时应遵循以下基本步骤。
第一,风险识别。在责任部门的牵头下,召集由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维稳部门、有关专家、相关地区和基层干部代表等组成的评估小组。评估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踏勘、听证会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以及信访、维稳部门意见,充分听取相关地区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围绕评估项目的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以全面、准确地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发生的原因。
第二,风险分析。分析现有管理条件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后果和影响范围。评估小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对评估项目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对因实施评估项目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做出评估预测。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形成分析和评估报告。评估要确保评估研判过程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受外界因素影响。以我国兴建水利为例,水利部长陈雷曾坦承:目前我国2/3的中小河流达不到规定的防洪标准,一般年份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损失占全国的70%~80%,关键在于“天灾”背后存在“人祸”。
第三,风险分级。在分析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与事故后果的基础上,评估小组应会同纪检监察、法制、政研、维稳及有关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维稳工作等方面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评价事故风险的大小,按照事故风险的标准值进行风险分级,以确定管理的重点。风险分级可以准确把握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小及其激烈程度,以便对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做好防范、控制和化解的方案。对评估报告涉及的相关不稳定情况和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判,向相关方提交审查意见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第四,风险控制。经分析和评估,对于低于标准值属于可接受或允许的风险,要建立监测措施,防止条件改变导致风险值增加;对高于标准值的风险,则要建立专项管理计划,进行风险控制,排除或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对不可排除的风险采取防范措施。
需要强调的是,风险评估的结果不是单纯的判别风险,更重要的是通过与广大群众的沟通、互动的过程,达到统一认识、平衡利益、达成信任、释放风险的目的。所以,评估项目经分析和评估付诸实施后,评估小组要不间断地听取社会公众评价意见,及时发现新的风险隐患,调整对策措施,确保评估项目顺利推进。评价部门、维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区则要坚持对评估项目的全程跟踪,进行动态的检查和评价,不断改进、完善分析和评估工作。上述步骤组成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完整程序,是评估程序的理想状态。当然,考虑到评估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特殊状况,例如社会稳定风险演进阶段的不同、项目大小的差异等,可以灵活采取评估步骤;但必须在评估过程中体现“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
(国信李策摘编自杨雄、刘程发表于2010年10月《时事观察》上的文章《加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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