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一:上海市宝山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工作
目标管理涉及政府自身管理方式变革,是政府加强效能建设的积极探索,必须通过实施目标管理,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努力形成工作闭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一、制定文件、建立制度、规范推进
《宝山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的立项、督促检查、绩效考核与问责办法等3个配套文件。在政府系统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是政府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治理能力的积极探索,宝山区作为上海市政府目标管理首批试点区之一,积极按照《上海市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制订了《宝山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施目标管理,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系统化,形成从目标制定到执行、监督、考核评估、问责的工作闭环,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和推进,有效避免“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二、有序推进四大要求
1、全面转变政府职能
要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快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全链条加强过程管理和组织领导,注重目标管理与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重点工作紧密衔接,加大各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和条块结合,确保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有效实施。
3、不断健全监督体系
既要强化政府督查、行政监察、财政监察、审计监督等内部监督功能,也要继续完善人大、政协监督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外部监督体系,努力健全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机制。
4、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要重点聚焦目标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不断健全目标制定规范、完善目标执行方式、健全目标监督机制,确保形成完整系统的工作闭环,同时要逐步扩大目标管理项目范围,最终实现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全覆盖。
三、建立“四位一体”管理模式
推进“立项、执行、督查、问效”四位一体的政府目标管理,是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将有效改善以往政府一些部门立项模糊、目标不清晰、执行有脱节、考核问效主观化等问题,从源头上杜绝政府的不作为和慢作为,促进政府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与规范化。
四、绩效整合化推进
绩效考核及问责也一改以往“领导听5分钟汇报,决定一年成绩”的方式,由区领导综合评价、区管理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估和“三个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网格化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客观数据评价等四部分构成,其权重分别占到35分、25分、20分和20分。而“三个中心”则通过多用客观数据,少用主观评价的方式,尽力保证考核的公开和公平。问责则采用条块结合,追究条与块的共同责任。比如“治五违”考核,除了考核街镇属地责任,还考核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责任,条块挂钩实行“连坐”。
五、夯实政府高效运行基础
严格按照区政府目标管理“1+3”文件有关精神,所有工作必须围绕目标奋进。深刻分析实现目标的阻力、矛盾、困难、瓶颈在哪里,坚定不移克服困难、突破瓶颈。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突出立项设定严、目标执行严、过程督查严、考核评估严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的体制机制,把目标管理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六、第三方全程参与
选择第三方全程参与。第三方评估小组,通过市民访谈、问卷调查、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监督检查等方式,提出评估意见。
试点二:上海黄浦区全面实施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工作
黄浦区启动和全面实施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工作,依据政府系统自身运行体系规律,构建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和管理制度,通过目标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评估等环节,激励和引导政府部门进行动态管理和过程控制,最终实现政府总体目标。
一、明确意义和功能
在政府系统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目标管理涉及政府自身管理方式变革,是政府加强效能建设的积极探索。通过实施目标管理,把政府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形成从目标制定到执行、监督、评估、问责的工作闭环,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和推进,有效避免“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同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解决工作推进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完善
黄浦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目标管理工作,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并逐步完善。区政府系统在全市率先形成较为完善的目标管理体系,通过清单式的管理,打造高效、规范、精细的,体现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服务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的政府运行系统。区政府制定了《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聚焦市、区重点工作,将市政府工作目标中涉及本区任务的,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年度工作要求,纳入区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内容。
三、实行清单制管理
区政府协调各部门对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升发展高端服务业、坚持创新驱动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高标准推进城区建设和管理等年度目标进行细化和分解,按季度明确节点目标、推进落实的具体事项、工作措施、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形成区政府8个方面178项工作目标的清单,体现了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项目化,工作项目责任化和工作责任落地化。设定的目标明确具体,尽可能量化,难以量化的也有分阶段工作成果的客观描述。
四、推进信息化工作
为强化工作目标的执行,黄浦区在充分依托区政务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和条块协作工作机制,落实目标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报告反馈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工作目标的监督评估,注重与现有的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统筹衔接,将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纳入政府督查工作体系,强化督查、跟踪、反馈机制;与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政协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重点突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行政服务窗口的监督作用;将工作目标评估结果纳入区机关、街道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作为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年度工作考核、评定等次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案例一:武汉市目标管理抓住四个主要内容体现三大管理内涵
武汉市是全国较早实行政府目标管理的城市之一。2003年以来,武汉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抓住四个主要内容,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在管理创新中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形成了富有特色的三大管理内涵。
一、四个主要内容
1、强调落实重大发展战略和解决关键性难点,将加快经济增长、科教兴市、扩大就业、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等作为工作的重点,把相应的目标详细分解到有关部门,使加快发展成为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每个干部的责任;
2、体现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如为了缩小城乡差距,市委在目标的制订上注意做好“减”和“加”两篇文章。“减”就是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在全市6个远城区全部取消农业税;“加”就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3、坚持以“强市富民”为核心,将目标管理的着力点放在推进改革发展上,落脚点放在为全市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上。如在推进目标管理的过程中,武汉把解决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作为有关责任单位的必达目标,2003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0.5万个,安置再就业职工8万人;
4、体现“四个优先”,充分体现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如为了减少文山会海对基层工作的影响,市委带头大力精简全市性会议和文件,广泛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活动。
二、三大管理内涵
1、培育机关工作的执行文化。
在目标管理实践中,市委市政府形成了“说了就办、立了不改”的管理理念。如市政府一改较为通行的百分制管理方法,实行达标管理,年终“结硬账”,一个单项目标构成一个确定值,单项工作不合格就意味着对整个目标的否定;
2、科学评价干部的考评机制
改以往干部评价较多地看工作热情、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为强调结果管理,把工作成果作为评价干部的客观性标准,引入末位淘汰制,严格奖惩,重新定位干部评价价值导向;
3、以机制推动工作的运转格局
如目标一经确定,就等于立下了军令状,完成目标的时限,就是日常工作的日程表。
案例二: 大内容四个特点形成“连云港目标管理模式”
江苏省连云港市自2001年初开始,在总结城市近些年的目标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美国管理专家德鲁克提出的目标管理理论,大胆创新,创造了在全国都具有一定影响的“连云港目标管理模式”。根据连云港2002年出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综合奖考评办法》,连云港目标管理模式包括三大内容,具有四大特点。
一、三大内容
1、考核范围形成了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驻连部省属单位三大考核体系。目标管理工作采取分系统的办法进行管理,分为县区、综合计划、工业科技、开放口岸、农业经济、城市建设、政法、社会事业、驻连部省属单位一组、驻连部省属单位二组等,各系统原则上确定一个牵头单位,实行归系统管理,牵头单位配合市目标办负责组织系统内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2、考核内容由三大块构成,即县区由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定量任务指标、其他考核内容构成;市直部门和驻连部省属单位由常规工作、定量任务指标、其他考核内容构成;
3、在目标管理工作中实现三个统一,即目标任务与目标分解相统一,目标内容与目标考核相统一,目标实施与目标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相统一。
二、四大特点
1、按照不搞层层仿照、不搞上下对口、不搞横向攀比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对各类表彰项目进行了统一规范。如配合目标管理工作的推行,市委、市政府还专门下发了有关表彰项目一览表;
2、走出了就目标考核目标,各条线自成体系各自独立进行考核评比、互不联系的老路,代之以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为切入点和龙头,各条线考核评比为依托、为基础的综合考核评比之路。这即使在全国也属独有模式;
3、将驻连部省属单位从市直部门中分离出来,按照统一、规范、可比的要求单设驻连部省属单位目标考核体系,这在全国也是惟一的;
4、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办法办事(即使考核办法有不尽合理的地方,也属于来年修改完善的问题),严格条件、严格打分,以分数定名次,以分数定奖惩。
案例三: 青岛市“三个文明”建设成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重点
早在1998年,青岛市政府就开始在该市推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2003年,青岛市结合多年经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第一次将“三个文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由此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意见》,新的目标管理绩效体系的考核内容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点工作构成三大板块。
物质文明指标主要由经济总量、速度、质量和重大项目目标组成。考虑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物质文明建设被赋予了较高的权重。为处理好基数总量与增长速度的关系,体系中不仅有总量指标,还主要突出了增长速度指标,对两者实行加权处理;为引导经济良性发展,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对一些重要目标利用其相互间内在的制约关系,用关联度系数指标体系进行多角度控制,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外贸出口占GDP的比重、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农民收入中非农收入的比重等。政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等内容,而且结合青岛的特色,将“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纳入其中,力求反映党政机关管理的创新实践。精神文明考核的内容在原有的创建文明城市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发展目标内容体系,与创建文明城市相衔接。
为突出体现不同类型单位的特点,增强目标绩效考核的可比性、科学性和一致性,考核将12个区市调整为黄岛、崂山、城阳三区,市内四区和五市三类。对不同区市组在考核指标、指标分值和权重的确定上有所侧重,突出不同地区发展方向和全市战略布局的要求。一些涉及城市发展战略,特别是三大特色经济、四大工业基地建设等关系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工业化水平的重大项目列入考核,并赋予较高的权重,明确责任,加快推进落实。
政府目标管理环节。按照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的要求,重点聚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协同推进增强执行力度、健全完善督查体制机制和科学评估目标完成情况五大环节,全链条加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动态管理和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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