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改革评估方法论]系列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4  阅读次数:2264

改革评估需要坚持人民史观和辩证思维

 

【论述与指示】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提出改革的评价新标准:“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两个是否”的评价标准体现了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改革“向何处去”、“改得怎么样”的衡量尺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改革评估中的集中体现。

 

【国信解读与建议】

        第一,改革评估要讲唯物史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生活的主人,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这是我们党的历史经验。习近平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国评院在改革评估中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行动理念,致力于服务国家战略,贡献社会发展的建院初衷。将“人民群众的满意感”、“社区建设的温情感”、“市场主体的责任感”、“国家富强的使命感”以及“民族复兴的历史感”作为改革评估的基本思路,国评人用实际行动践行评估促进改革,评估服务社会的庄严承诺。

       第二,改革评估要讲辩证法。“天下之理,有张必有翕,有强必有弱,有兴必有废,有与必有取”,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曾用“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的诗句阐释改革辩证的哲理。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也始终贯穿着一个鲜明的理念:问题导向。问题是实践的起点、创新的起点。如果说矛盾是改革的起点,那么,问题就是评估的起点。国评院一直以来就强调“问题导向的动态过程评估”、“靶点导向的诊断性评估”、“特色导向的自主性评估”以及“边界模糊的关联性评估”,并将其作为改革评估的基本遵循。

 

(作者:上海国信社会评估院副院长、同济大学博士后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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