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实施绩效评估体系的难点分析与原则把握

发布时间:2015-06-27  阅读次数:1996

汪永智

(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特级评估师,德育教授,法学教授,法学硕士)

       构建和实施绩效评估体系中的难点分析

       目前,中职教育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广东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师资队伍、实训条件、就业环境等方面差别很大,德育工作的层次、重点不一样,地方政府和学校对德育重视的程度也不一样,德育效果当然很不一样,有的学校德育工作已走在全国先进行列,有的可能还在巩固、提高阶段。这就使建立和实施相对统一的评估体系困难重重,其中的难点主要在于:

       (一)科学性与操作性的有机统一。做到既科学、规范、严密、系统,又便于实际操作、便于促进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不能成为大家应付上级的标准、走过场的蓝本,要真正收到实效。

       (二)导向性与客观性的有机统一。做到既有前瞻性、预见性、导向性,又符合中职学校的客观实际和中职学生的特点,避免多过地用适合于一切学生德育的要求而强加于中职学生,从而造成假大空的内容和不切实际的应付。

       (三)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统一。做到既有定性分析又能量化显示,让给出的评估结论成绩总结到位、问题指出到位、整改指导到位,让被估学校感到公正、合理、信服。

       (四)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做到既能显示整个学校德育工作的共性特征又能凸显学校德育工作的个性差异、亮点特色。从而激励更多的学校在较好的德育工作基础上培育特色、形成品牌。

       (五)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有机统一。

做到既能反映全省“齐步走”、“整体上水平”的统一要求又能反映经济发达与不发达地区、大中城市与乡镇农村等学校的差异,反映出不用地区学校德育工作的不同环境和不同做法。

       (六)整体要求与广东特色的有机统一。做到既能反映全国德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相关标准,又能彰显广东的地方特色,突出改革开放的实验区先行先试的实践探索和德育特色。

       构建和实施绩效评估体系的原则把握

       基于上述对难点的分析,吸收诸多学者针对德育评价评估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在构建和实施效评估体系的进程中一定要切实把握、正确理解、妥善运用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创新性原则。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实践,以前在广东和全国没有统一实行过,需要创新性地进行调查与研究、规划与设计、组织与实施。在具体制定中一定要结合中职学校的实际和中职学生的特点,避免与高校及普通中小学评估体系在内容等方面的重复。

       (二)科学性原则。一定要遵循教育、职业教育、德育规律和中职学生成长规律,坚决反对单纯政治化、行政化倾向,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思想,坚决反对“闭门造车”、“瞎指挥”做法。要在广泛深入地对中职德育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出科学的指标体系。

       (三)导向性原则。“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可以说是一切评估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目的导向性不言而喻。因此,评估体系一定要体现前瞻性、导向性,通过具体指标的设计和引领、督导,引导中职学校更好地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培养德技双高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四)操作性原则。制定的评估体系一定要具有可测性和可行性,一定要简便易行、便于实际运用和操作,一定要成为检阅和促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不能繁文缛节、成为大家望而生畏、望而却步“本本”或“条条”。

       (五)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育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德育更是一项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工作。而评估只有定性没有定量,就没法给受评者一个具体的结论。因此,在设计评估指标时必须通过定量设计以获得准确信息,通过定性设计以进行深度分析,从而,反映实际、准确评价。

       (六)分类指导与分级评估相结合原则。要注意兼顾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大中城市与乡镇农村学校、公办与民办等方面的差异,在指标设计和具体评估中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侧重。同时,采取省级、市级分层组织评估的方法,体现内容的差异性、指导的针对性和评估的公正性。

       (国信李策摘编自汪永智发表于2013年第10期《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上的文章《构建和实施中职德育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的实践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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